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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正確履行工作職責

徐龍建

來源:學習時報2024年01月03日09:14

近年來,在各地紀檢監察機構查處通報的違紀違法問題中,有多起涉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2023年5月,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梅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溫向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所指出的問題之一就是“政績觀扭曲,擅權專斷,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3年8月,山西省紀委監委在通報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郭金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中,也包括“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公司違規收購股權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3年9月,青海省紀委監委提級審查調查了省旅游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喇積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所指出的問題同樣包括“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造成經濟損失”。

從上述通報中可以看出,溫向芳、郭金剛、喇積元等人“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屬於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貫徹執行、檢查督促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是失職、瀆職行為的體現,在執紀實踐中多表現為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給黨、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必須堅決向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亮劍”。

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其實質是對黨的宗旨的嚴重背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黨的宗旨決定了黨的根本立場和根本使命,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七一勛章”頒授儀式上強調,“踐行宗旨,就是對人民飽含深情,心中裝著人民,工作為了人民,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密切聯系群眾,堅定依靠群眾,一心一意為百姓造福,以為民造福的實際行動詮釋了共產黨人‘我將無我、不負人民’的崇高情懷”。一些黨員干部淡化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缺乏履職盡責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的甚至超越職權范圍,越權行使職權。實際工作中,黨員干部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將會引發工作中的失誤甚至重大事故。事實証明,困難環境不可怕,復雜情況不可怕,繁重任務不可怕,可怕的是背棄人民,背離黨的宗旨,不能真正做到履職盡責。

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究其原因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黨員、干部來說,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總開關”沒擰緊,不能正確處理公私關系,缺乏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觀,各種出軌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難免了。理想信念是黨員干部的精神支柱,起著主導行為和引領方向的作用,“總開關”鬆動了,宗旨和責任意識淡漠、精神萎靡、斗志弱化等問題就會接踵而至。在復雜多變的社會環境中,檢驗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堅定不堅定,一個重要的辦法就是看其是否能對工作極端負責。黨員干部理想信念不堅定,在履行日常工作職責時,就會拈輕怕重、得過且過,就會馬馬虎虎、不認真、不得力地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甚至會不講原則、不守紀律、濫用職權,成為推動事業發展的“絆腳石”和風險隱患。

(責編:黃宇琪、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