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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深化改革增強社會活力

李志勇

來源:學習時報2024年06月26日15:18

社會活力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生生不息、創新發展的生命力,猶如滋潤萬物的水流,滲透到社會生活方方面面,表現出強烈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企業和專家座談會時強調,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增強社會活力,推動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更好相適應。以改革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就是要通過深化改革優化發展環境,積聚發展能量,營造發展氛圍,讓要素的活力競相迸發、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活力之源,是我們黨和人民大踏步趕上時代前進步伐的重要法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改革開放就是“搞活”,就是“鬆綁”,就是“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改革的數量級變化,帶來的是活力的幾何級增長。1978年開啟的改革開放,打破了僵化的體制機制,“使中國真正活躍起來”。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興起、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重大改革舉措極大地激發了全社會的創造力和發展活力。新時代以來,從夯基壘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進、積厚成勢,再到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激發了新時代發展的旺盛活力。新時代新征程,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把蘊藏於社會各種資源、各類組織、各個主體中的巨大活力解放出來,把各種生產要素的活力激發出來。

發展起來以后的問題並不比發展時少,改革進程中解決了矛盾也積累了新的矛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公平正義的需要與日俱增,利益關系的分化、變化也使不同群體對社會變革的走向產生不同的傾向和訴求。阻礙高質量發展的難點、人民群眾反映的痛點、影響市場活力的堵點等制約和限制了社會活力。如何充分釋放全社會的創新創造活力,是新時代新征程改革尤其需要處理好的問題,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重點。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充分釋放群眾的首創精神、呵護好改革的原動力。堅持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改革思路、制定改革舉措,堅持人民群眾關心什麼、期盼什麼,改革就抓住什麼、推進什麼,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努力使改革符合廣大人民群眾意願、得到廣大人民群眾擁護,把最廣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來,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進。

創新決勝未來,改革關乎國運。以改革釋放創新活力,是解決好“由誰來創新”“動力哪裡來”“成果如何用”等基本問題的重要途徑。一方面,通過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風險規避機制,讓企業或個人能夠在創新這場“寂寞的長跑”中大膽試錯,從而為未來贏得無限可能。另一方面,破除制約科技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真正通過市場機制來體現人才價值、給知識定價,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最大限度解放和激發科技作為第一生產力所蘊藏的巨大潛能。優化營商環境是提振社會信心、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后勁的重要抓手。進一步深化改革要不斷完善落實“兩個毫不動搖”的體制機制,為各類所有制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聚焦促進公平競爭、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破除市場壁壘、擴大對外開放、優化政務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卡點堵點問題,拿出務實管用的舉措,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改革是釋放社會活力的“總閥門”,解放思想是改革開放的“總開關”。踏上新征程,我們要繼續用改革打破條條框框,拆除籬笆圍欄,讓全社會活力競相迸發。

(責編:黃宇琪、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