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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制度現代化就沒有中國式現代化

宋世明

來源:學習時報2024年09月19日09:10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突出制度建設這條主線,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決定》著力抓住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需要破解的重大體制機制問題謀劃改革,充分體現了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主動,必將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制度現代化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本質。早在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就指出,“鄧小平同志反復強調制度問題,想得是很深的。他考慮的不僅是要解決好制約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問題,而且是要解決好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現代化問題”。

從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基本原理,尤其是關於國家政權對經濟發展的三種反作用的重大論斷來看,制度現代化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本質。恩格斯指出:“每一歷史時代的經濟生產以及必然由此產生的社會結構,是該時代政治的和精神的歷史的基礎”。特定歷史時代的經濟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都會產生特定的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特定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要求建構在其上的政治上層建筑和文化上層建筑與之相適應。經濟生產決定包括國家政權在內的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對經濟發展又有反作用。在馬克思主義看來,國家政權對經濟發展的反作用可以有三種:它可以沿著同一方向起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就會發展得比較快﹔它可以沿著相反方向起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它經歷一定的時期都要崩潰﹔或者是它可以阻礙經濟發展沿著既定的方向走,而給它規定另外的方向,這種情況歸根到底還是歸結為前兩種情況的一種。由此,馬克思主義認為,在第二和第三種情況下,政治權力會給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的損害,並造成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費。國家政權通過何種關鍵變量對經濟發展發揮上述三種反作用?正是通過制度這個關鍵變量,它決定國家政權對經濟發展發揮何種作用,同時制度優劣及其質量高低決定國家政權對經濟發展發揮了何種程度作用。在這種意義上可以更好地理解“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制度競爭是國家間最根本的競爭”。更進一步,國家制度吸納力是決定特定時段國家制度體系優劣及其質量高低的關鍵變量。足夠的國家制度吸納力,才能助推國家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包容性增長,才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沒有制度現代化就沒有中國式現代化,就難以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從這個角度講,《決定》就是到2035年中國制度現代化的總動員總部署,是到2029年中國制度現代化的具體任務清單。簡言之,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邏輯,就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新征程制度現代化,以新征程制度現代化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決定》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了點對點的制度建設與制度創新,其系統集成的整體效果必將是新征程制度現代化的新篇章。如,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應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應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應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應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應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等等。

可見,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來看,制度現代化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同步現代化。沒有經濟基礎現代化,就難以支撐上層建筑現代化和其他領域現代化。制度現代化不僅要理順各方面關系,更要促進生產力發展,促進經濟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而確定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黨的二十大報告將治理現代化目標納入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總的戰略安排。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了總目標之下有總有分、總分結合的目標體系。值得注意的是,在2035年改革目標設定中,將“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置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之前,將“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置於“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之前。換言之,有經濟基礎現代化才有上層建筑現代化﹔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同步現代化,才有制度現代化,才有社會主義現代化。

守正創新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法論。制度現代化是在政權已經現代化前提下的治權現代化。治權現代化必然要求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方法論的守正創新。“守正”即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毫不動搖堅持和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往什麼方向走呢?這是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問題,必須回答好。考慮這個問題,必須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是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裡面有一個前一句和后一句的關系問題。前一句,規定了根本方向,我們的方向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而不是其他什麼道路。也就是我經常說的,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后一句,規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鮮明指向。兩句話都講,才是完整的。隻講第二句,不講第一句,那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創新,即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推進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建設,鼓勵基層大膽創新、大膽探索。守正創新方法論決定了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踐路徑,即始終突出制度建設這條主線,不斷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創新重要制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實現了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圍到系統集成、全面深化的轉變,各領域基礎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許多領域實現了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隨著實踐發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斷健全,新領域新實踐需要推進制度創新、填補制度空白。絕不能學“黑瞎子掰苞米,掰一穗兒丟一穗兒”,應將已有制度完善到底,直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更應該遵循規律推進制度創新,實現從“規則內選擇”到“規則間選擇”的轉變,刮去枝葉,栽培根本。

從“制度”這個維度考察,《決定》明確健全完善已有制度141項,明確提出24項制度創新任務,如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加快建立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制度,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等。

從“體制機制”這個維度考察,《決定》明確健全完善32項已有體制機制,明確提出5項體制機制創新任務,即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和手段、加快構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建立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體制機制、構建協同高效的警務體制機制。

從“體制”這個維度考察,《決定》明確健全完善28項已有體制,明確提出4項體制創新任務,即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從“機制”這個維度考察,《決定》明確健全完善143項已有機制,明確提出38項機制創新任務,如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建立同國際通行規則銜接的合規機制等。

從“法律”這個維度考察,《決定》共提出5項新立法任務,即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制定金融法、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出台反跨境腐敗法。另外提出10項完善法律任務,如完善監督法及其實施機制、編纂生態環境法典、修改監察法等。

提高制度執行力才能切實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執行更重要,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隻有提高制度執行力,才能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影響制度執行力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制度自身質量、執行人員、執行機制和執行環境等。《決定》著眼於兩端發力來進一步提升制度執行力。一是進一步提升制度品質,健全乃至創新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制度的功效需要通過機制來實現。相對於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健全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來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更強調健全乃至創新制度執行機制。對制度執行而言,制度執行機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當然,要提高制度執行力,首要的是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例如,從民間固定資產(不含農戶)投資額比上年的增長率來看,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長效機制迫在眉睫。再如,針對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下滑的現實,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刻不容緩。

二是提高干部治理能力,即干部對制度能動、綜合、智慧的運用能力。各級領導干部是我國治國理政的中堅力量,各項社會制度要落地生根產生實效,關鍵在於領導干部凝聚共識抓落實。當前,部分領導干部在執行制度中存在制度意識上的認同缺失、制度實施上的執行偏差以及制度執行素質上的本領危機等問題。為此,必須科學激發內生動力、有效優化外在保障,破解領導干部制度執行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等問題。因此,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激勵干部開拓進取、干事創業,尤其是強化專業訓練和實踐訓練,是全面提高干部現代化建設能力的關鍵。

(作者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國家治理教研部副主任)

(責編:孔舸洋、趙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