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時代的聲音。在人類歷史進程中,矛盾總是與發展相伴而生。有矛盾不可怕,關鍵是如何認識、防范和化解矛盾。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考察時強調,“六尺巷體現了先人化解矛盾的歷史智慧”“發揮好中華民族講求禮讓、以和為貴傳統美德的作用,營造安居樂業的和諧社會環境”。這就要求我們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從中汲取和用好化解矛盾的歷史智慧。
用好歷史智慧,把握社會大勢。“禮之用,和為貴。”先人“和而不同”的理念啟示我們在尊重差異中實現共存。歷史反復証明,多樣性既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但也內含了矛盾。和諧並不意味著同質化,而是在差異中找到共同的基礎,實現彼此包容和合作。諸葛亮南征時,為穩定南中地區,並不一味以武力震懾,而是尊重當地少數民族的文化習俗,採取溫和的民族政策,通過“七擒孟獲”贏得民眾認同。這不僅穩固了國家統一,也為后世處理民族關系提供了借鑒。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人民群眾的需要日益多樣,我們同樣需要秉持這種智慧。
“執兩用中、守中致和”的思維,對社會長期和諧穩定至關重要。歷史經驗表明,妥協和讓步並非軟弱,恰恰可能是智慧的體現。王安石變法銳意進取,但也遭遇士大夫階層的反對。為避免尖銳對立,他在改革關鍵節點上適當讓步,調整政策實施的節奏和范圍,以更加柔和的方式減少矛盾激化。這不僅延續了改革的生命力,也維護了社會穩定。在利益格局快速調整的今天,改革同樣需要兼顧不同群體的訴求,尋找可持續的解決方案,避免矛盾激化。
用好歷史智慧,促進社會團結。“上下同欲者勝。”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領導者凝聚共識和調動合力,是化解矛盾和推動發展的重要途徑。西漢初年,劉邦深知天下初定、民生困苦,他以輕徭薄賦的政策減輕百姓負擔,與民休養生息,既緩解了戰爭頻仍積累的社會矛盾,又為漢朝的長治久安和開疆拓土奠定了經濟基礎。在一定程度上,社會團結來自領導者對民眾利益的深刻體察,並通過政策達成共同願景。
“平易近民,民必歸之。”領導者以謙和、親民的態度對待民眾及其訴求,有助於贏得社會各方面支持。貞觀初年,李世民設立諫官制度,鼓勵大臣直言進諫,無論是朝政得失還是民間疾苦,他都以開放的胸懷接納。他還把能否善待民眾作為選拔官吏的重要標准。這些做法不僅贏得了民心,還推動了唐朝社會的繁榮和安定,被后世稱為“貞觀之治”。封建王朝的統治者尚能如此,今天的各級領導干部更要主動拉近與民眾的距離,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聽取民意,及時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以促進社會團結。
用好歷史智慧,維護社會秩序。“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后。”“禮”是柔性的規范手段,強調倫理和情感約束,能夠在矛盾激化之前發揮預防作用﹔“法”是剛性的制度保障,能夠在矛盾發生之后維護公平正義。北宋名臣包拯在審理案件時,不僅嚴格遵循法律程序,還結合地方風土人情開展調解,從而減少對抗並增進團結。這種禮法結合、剛柔並濟的智慧,與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高度契合,要求我們在化解矛盾糾紛時既確保程序正義又考慮情感需求,為社會發展注入持久動力。
“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的智慧,則為應對激烈矛盾提供了指引,彰顯了中華文明持久而深刻的治理哲學。在面對不可避免的沖突時,適當的退讓和克制並非懦弱,而是為化解矛盾和實現和解創造條件。當今社會矛盾復雜多變,激烈對抗會加深裂痕。不論是政策制定還是執行,權衡各方利益的交匯點,才能為溝通合作創造空間,從而維護好社會秩序。
用好歷史智慧,引導社會行為。“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以德服人強調以仁愛、寬容對待矛盾雙方,從根本上消解敵意。舜在面對繼母和兄弟的惡意時,不以對抗相還,而是用德行和寬容感化他們,用孝道和善良贏得家庭和諧,成就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美譽。舜的智慧告訴我們,解決矛盾和引導行為不能單靠外部的強制力量,而要注重內心和解和道德感化。隻有全體社會成員發自內心地認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才能從根本上形成良好的行為規范。
“人心齊,泰山移。”有了明確的共同目標,能夠顯著改善群體行為,推動社會發展。歷史上,抗倭名將戚繼光憑借這一思想成功激發了士兵的團隊精神。他在組建軍隊時,以共同的信念和目標凝聚人心,改變了士兵之間的散漫狀態,使他們在戰斗中能夠協同作戰、所向披靡。在當今社會,我們同樣需要建立共識和連接情感,更好地引導社會心態和行為。不論是保護生態環境還是應對突發事件,各級領導干部要明確共同目標,引導好社會心態和行為。
(責編:黃宇琪、趙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