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把“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項重要原則之一,並強調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完善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要完善法規制度體系,促進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正風肅紀反腐效能。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必然要求,是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的基礎保障。深入貫徹落實全會精神,進一步夯實法規制度建設基礎保障,促進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更加科學、系統、協調,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更為堅實的制度保障。
統籌謀劃推動,提升法規制度科學性、系統性
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法規制度建設要做到中心工作推進到哪裡、制度建設就跟進到哪裡,工作大局需要什麼、制度建設就重點保障什麼。注重把握法規制度建設的周期性特點,統籌法規制度清理和計劃編制,協調推進“立改廢釋清”,增強制度建設的科學性、系統性。突出重點、梯次推進,避免零敲碎打、見子打子,確保制度科學協調,防止重復交叉。通過書面通報等方式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總結提煉好的做法,推動互學互鑒,嚴格落實黨中央最新決策部署,及時跟蹤了解最新立規動向。
制度建設隻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必須與時代要求同頻共振,與發展需要同向而行。堅持“健身”與“瘦身”相結合,及時對標新出台的上位規定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認真落實集中清理、專項清理、即時清理等要求,及時發現法規制度運行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強化清理成果運用,對不適應形勢任務的法規制度及時修訂、廢止或者宣布失效,及時優化整合、修訂完善,加強法規制度供給。
統籌質量把控,增強法規制度合法性、合規性
提高制度質量是健全科學嚴密、系統完備的法規制度體系的前提。必須把提高制度質量作為重中之重,以高質量法規制度建設來構建體系、推動實施、保障善治。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法核機制,統籌指導督促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利用內部有限法規工作力量,推動起草部門與法規部門形成合力。嚴把法規制度質量第一關,切實將問題解決在第一線。起草法規制度時,必須要針對全面從嚴治黨過程中出現的新現象、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長管長嚴,為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法規制度體系“添磚加瓦”。
堅持“大法規”工作理念,既要強化內部挖潛,又要注重向外部借智借力,通過組建法規人才庫,建立規范性文件片區協助法核機制,聘請法規制度建設顧問咨詢專家提供支持,協助把好法規制度質量關。
堅持事前法核與事后審查有機結合,嚴格落實法規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對上報備、對內審核、對下審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嚴防制度“帶病運行”。對備案審查中發現的問題,指導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舉一反三整改,尤其是對整改后的文件要求重新報備,逐一審查過關,並將整改情況納入日常工作評價。
堅持日常審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定期梳理各單位報送的年度發文目錄,對發現漏報的規范性文件開展集中審查,並拓展延伸對前置審核、協助法核、備案審查等機制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全鏈條推動法規制度建設水平整體提升。強化整改落實,對上一輪檢查通報問題整改情況要常態化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糾正紙面整改、虛假整改,推動質量把控機制長效化。
統籌貫徹執行,增強法規制度權威性、嚴肅性
制度執行力是治理能力的重要體現,制度執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以嚴格責任落實、剛性追責問責、有力基礎保障,切實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在自覺尊崇法規、嚴格執行法規、堅決維護法規上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履行好監督專責,強化對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問責,督促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負責守責盡責,把法規制度的剛性立起來。建立健全全覆蓋的法規制度執行協同監督機制,推動黨委全面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等貫通協同,促進執規責任落實落細落地。
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法規制度執行考核評價體系,對法規制度執行效果開展精准評估,客觀“點評”執規主體責任以及第一責任人責任、“一崗雙責”等落實情況,著力解決考核考評、激勵機制不健全導致的法規制度執行難題。用好評估成果,與政治生態分析研判、信訪舉報綜合分析、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情況分析、案件質量評查等工作相銜接,綜合運用口頭反饋、問題清單、書面通報、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督促整改,推動法規制度剛性運行。
聚焦執規標准、執規要求、效果評估等疑難復雜問題系統深入研究,統籌推進黨內法規學、紀檢監察學等學科建設,積極在理論研究、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方面為破解執規難題提供理論支撐、智力支持、人才支持。堅持創新驅動,推動數字技術與紀檢監察工作有機融合,把數字理念深度融入法規制度執行各環節,有效解決人員不足、合力不強、覆蓋面不全、業務不貫通等問題,以大數據、信息化助推法規制度執行規范運轉、工作高效協同。
(作者系重慶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
(責編:吳文磊、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