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多以宣传工作决议案、组织工作决议案的形式发布有关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内容。党的十八大前,干部教育培训领域有两部党中央发布的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一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条例是地位仅次于党章、准则的法规类型。2015年10月,党中央在修订2006年1月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2015年《条例》);2018年3月,原中央党校和原国家行政学院组建形成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此次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体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理论、实践、制度层面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是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
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题主线。新《条例》首次使用了“主题主线”的表述,强调“干部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在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三次述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是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遵循,又是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新《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规范了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为培训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其中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比照2015年《条例》,新《条例》把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精准定位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凸显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和魂。
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方向。一段时间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曾有过要不要市场化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项目制招标投标等讨论。新《条例》开宗明义,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以此为基本原则,明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并根据6类培训机构的各自特点和优势规范了其职责定位,确立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建设目标。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还体现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相较2015年《条例》,新《条例》专条提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教材建设方面提出“未经审核把关的教材不得进入干部教育培训课堂”。
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提升路径。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到“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如何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新《条例》在三个方面颇具新意:一是把学科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第三十一条要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学科结构,完善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改进课程设计,创新教学方法,规范现场教学点管理,提高教学水平”。首次提出优化学科结构并摆在突出位置,与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注重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展方向相统一。二是坚持干部教育培训方法创新,继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后,将实践中新颖的教学方法,如访谈式教学、行动学习法写入新《条例》。三是首次提出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职称评审制度。当前,职称评审问题是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制约干部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相信以新《条例》为指导,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专职教师队伍将不断发展壮大,为新时代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贡献力量。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务部教育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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