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早在1941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就提出,从中央委员以至每个党部的负责领导者,都必须参加支部组织,过一定的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于自己的批评,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从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功能来看,通过党员间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能够起到锤炼党员党性、激发组织内部活力、增强组织凝聚力的作用。
2016年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调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从会前、会上和会后三个层面,对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作出了整体要求。例如,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2018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七条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作出规定,即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从实践来看,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总体上是规范有序的,但具体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支部成员对组织生活会重视不够、参与会议缺乏严肃认真态度、谈心谈话浮于表面、查摆问题避重就轻等。如何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还需要着眼制度开展的全流程,完善组织生活会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会前备足“原料”,让组织生活会“有备而来”。一次成功的组织生活会,首先得益于会前的准备与沟通,从确定主题、会前学习到谈心谈话、听取意见,都需要精心计划、用心筹备,备足组织生活会的“真材实料”。主题确定,要视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而定,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统一部署。会前学习,要注重对标对表和明确学习任务,在学习方式上更加多元化和灵活化,将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相互结合,同时还要注重调查研究。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想在会上查摆解决问题,让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有根有据,就要实地走访、深入调研,真正让组织生活会的“原料”来自实践、充满“土味”。谈心谈话,要注重敞开心扉、放下包袱,抓住重点、瞄准矛盾,争取在会前就通过谈心谈话营造真诚、积极、健康、活泼的会议氛围。听取意见,要注重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深入一线,广泛征求不同对象的意见,如此才能全面了解实情,真正掌握一手资料。此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参与组织生活上起到示范作用,带头参加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参加支部生活会,我们都是平等的、普通的一员,这也是作为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是一个组织称号,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党了。所以,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会上充分“加工”,让组织生活会“火候精准”。为了实现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的会议目标,就要注重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和态度。批评与自我批评是组织生活会沟通交流的主要方式,要让组织生活会开得灵活生动,就要敢于提起想说的话题、营造敢说的氛围、制造能说的条件,这也决定了组织生活会开得热不热烈、讨论得是否充分全面。要做到“真刀真枪”的批评,就需要多一些真诚,少一些顾虑,但也要注意组织生活会的目的不是为了批评而批评,是要更好地发现问题、认识不足、解决困难、团结同志,最终达致“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在沟通态度上,支部成员要开诚布公,既要敢于“揭硬伤”“亮软肋”,努力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又要把握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正确方向,不能将自我诊断和相互提醒的改进机会,变成互相攻击和负面情绪的“出气筒”,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推心置腹地交换意见。此外,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开出高质量组织生活会,既要直面问题不避讳,主动剖析自身问题,又要客观公正提出改正意见,帮助其他支部成员进步。
会后对症“调味”,让组织生活会“有滋有味”。组织生活会不是走过场,不能流于形式。要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在“改”上下功夫。为了将会上的交流成果转化成后续工作的重要推力,就要将会后的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位、做扎实,将“当下改”和“长久立”充分结合起来。要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承诺,确保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同时,及时总结汇报组织生活会的会议情况和整改计划,支部成员之间能够做到相互督促、互相提醒,按照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最终能够保障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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