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与传承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又将“让文物活起来”列入文物工作方针之中,成为新时代文物工作的重要指引。
“让文物活起来”,充分激活文物资源的生命力,有助于使文物承载的灿烂文化、厚重历史鲜活呈现,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赓续;有助于人民群众真切感受中华民族伟大创造力,激发内心深处的自豪感与认同感,坚定文化自信;有助于使文物成为中国故事的生动讲述者,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效能,促进全球文明交流互鉴、民心相通。因此,如何理解并抓住“让文物活起来”中的关键“活”字,真正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活态”文物传承利用,努力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研究。
一、文物传承利用“活力不足”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文物保护能力存在短板,资源开放可持续性不强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保护原则,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工作体系并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与巨量的文物资源和海量的利用需求相比,文物保护整体能力还存在明显短板,尤其是预防性保护工作的平均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仍有一定的差距,严重制约可利用文物资源的数量及其利用效能。有研究表明,我国当前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理论体系不足、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缺乏、监测系统呈现孤岛状态、监测数据发掘利用严重不足、环境调控技术需求提高等问题。同时我国文物保护发展水平还存在显著不均衡性,一些基层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其预防性保护整体投入与能力建设水平偏低,缺乏“洁净、稳定”的展藏设施条件与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应对机制,如2017年浙江省某博物馆因展柜玻璃自爆造成一级文物受损,以及近期安徽某博物馆爆出的展柜内象牙文物霉斑遍布的问题就集中反映了硬件层面的缺陷与管理层面的缺失。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可供“活态”传承利用的文物资源整体开放程度不高,可持续性不强,难以满足“让文物活起来”的基础资源要求。
(二)文物价值阐释能力不足,展示传播能力不均衡
有形的本体只是文物价值的一部分,其背后蕴藏的无形的历史、科学与艺术价值同样弥足珍贵,是文物传承利用的“活态”之源。目前我国对文物多元价值的挖掘、阐释与传播能力仍存在短板,文物价值研究仍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与研究范式,这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两年集中系统性资助就可见一斑;领域内研究深度与广度不够,大多仍停留在传统考古和器物学的研究范畴,缺乏对文物反映的历史文化现象的深层次挖掘、揭示与阐释;同时相关专业机构与队伍缺乏,据统计,2022年文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仅5.5万余人,有调研发现有些省份近二分之一的县级区域没有任何文物事业机构,与全国76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可移动文物的资源体量相比明显不匹配;此外,目前文物展示传播的渠道和手段整体还较为单一,科技创新的支撑力量还未完全释放,数字化展示技术在还原文物历史场景、实现沉浸式体验方面还不够成熟,限制了文物展示传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这种现象在数量众多的中小博物馆尤其严重,由于资金不足、研究能力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等条件制约,造成了展示传播能力较弱,展览展示与观众交互性较差、黏合度较低,甚至出现山寨式展览、戏说式讲解的乱象。以上问题造成了文物展览展示与传播“知识趣味性低不吸引人”、“形式大于内容”、“未能完整全面讲好中国故事”等难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活态”动因不足,阻碍了文物传承利用的活力发展。
二、促进“活态”传承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路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探索破解“动力不足”、促进“活态”文物传承利用的具体路径。
(一)强化科技创新,破解文物保护与传承利用能力短板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破解文物保护与传承利用能力短板的最有力手段。一是加大文物保护科研力度。通过在文物保护领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与技术创新平台,设立文物保护领域国家级重点研究专项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专项计划,完善文物保护领域科研成果评价与转化激励机制等措施,不断推进文物保护科研工作。鼓励文物病害机理、劣化预测模型、保护材料作用机制等基础性研究与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装备领域重大项目联合攻关,补齐文物保护关键领域研究短板,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为传承利用提供优质、可持续的文物资源;二是创新阐释、展示与传播技术体系。鼓励学科交叉、协同创新的科研模式,通过建设一批“文物传承利用产学研融合创新平台”,出台成果快速转化的配套机制,充分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参与热情,推进文物测年、溯源、工艺重建等价值认知与阐释技术的系统化与自主化,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沉浸式交互等技术在文物价值阐释、展示与传播领域的创新应用,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与独立自主的技术装备体系,不断降低技术应用门槛与成本,促进文物“活态”传承与利用能力的均衡进步。
(二)发展跨界融合,拓展文物传承利用广度深度
保持好文物传承利用“活态”的关键在于深入阐释、高效传播与活化利用。要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上,深度挖掘文物价值内涵,积极探索阐释与传播的形式,不断拓展跨界融合的内涵与外延,使其真正“活”起来、“火”起来。一是要在文物研究阐释上深挖掘。“让文物活起来”,基础在准确阐释文物自身的深厚价值内涵。应聚合专业力量围绕重大项目,尽快探索形成文物价值阐释研究的中国理论体系。从历史、艺术、科学、文化和社会等维度推动文物价值研究,深入探寻文物及其背后所蕴藏的人文典故、价值特征和文明演化信息,通过深度挖掘提炼,做到透物见史、见人、见精神,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精神动力。二要在展示传播上赋新能。要积极探索通过鲜活的语言、生动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展示传播文物信息。尤其要做好文物数字化展示传播工作,使文物展示传播与当代科技手段、艺术形式实现“无缝对接”,形成一大批“数字敦煌”、“数字故宫”式的文物数字展示、传播与教育平台,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全方位、多角度的感受文物之美,体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三是要在跨界融合上求突破。让文物活起来,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不断创新活化利用模式、拓宽活化利用路径。如积极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国家、区域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加强与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设施;又如支持推动文物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展演,深入挖掘文物的人文精神和艺术价值,在舞蹈、剧目、动漫、影视等文艺作品中有机植入文物及其蕴含的价值元素,开发一系列诸如《只此青绿》《唐宫夜宴》等饱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艺术佳品;还有,就是利用文物资源积极推进文创产品研发,举办文物创意设计大赛,促进文博文创产品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让文物创意点亮美好生活。
(三)坚持系统观念,为文物传承利用提供支撑保障
“让文物活起来”,政策是导向,社会是主体,市场促探索。文物“活态”传承利用大有可为,2023年全国约14亿人次走进博物馆,抖音创意视频“文物戏精大会”三天播放量高达1.2亿次,“约会博物馆”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16.5亿人次。可见其发展潜力、消费需求、市场价值巨大,更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做好顶层设计,强化支撑保障。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本的文物保护法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写入了法律,为文物“活态”传承利用提供了根本制度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作为文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组成部分,要求我们坚持在以下三个层面加强系统性设计。一是要坚持“规略领活”,可从国家层面制定颁布引领和促进文物“活态”传承利用的顶层设计规划,明确总体目标、重点方向以及实施路径等关键要素,为各级地方政府、各类文博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二是要坚持“守界护活”,要积极探索文物权责清单制度、文物利用管理与追踪制度和社会参与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明晰社会参与的法律规制和各方权益,划定文物保护利用的红线和底线,履行好各级监管督察职责;三是要坚持“施策促活”,可积极探索文物传承利用领域的鼓励性政策,在税收、补贴、人才等方向尝试制定配套政策,策划文物金融扶持计划和文物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并注意加强与文化旅游、财政、发改、人社等相关部门政策协调与整合,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让社会力量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共同推进文物活化利用的协同创新、成果转移和社会共享。
(执笔人:曲亮、周艳、唐晓莉、耿娟娟、武冲)
(责编:黄宇琪、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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