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章全面规定了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基本定位、主要任务、基本要求、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为推动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明确科研工作的基本定位
《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提出,“科研是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工作”,这是本次修订的新增内容,也是对科研工作定位的鲜明回答。
教学是中心,科研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同志兼任中央党校校长时就专门讲过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他指出:“理论研究是党校教育的基础,科研工作是关系党校长远发展的大事。党校的课能不能讲好,理论创新的步子能不能跟上,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能不能发挥思想库作用,科研搞得怎么样、有多少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很重要。”教学与科研不是“两张皮”,不是对立的关系。课比天大,教学是一片天,科研是擎天柱。科研是撑起教学这片天的基础、支柱,科研这根柱子撑不起,教学这片天就要塌下。没有学术基础,就不可能搞好教学、写好宣传文章、写好内参报告。教学与科研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教学出名师,科研出大师。教学的高度,决定于科研的深度、广度、厚度。如果说一门课有厚度、有深度,能从思想深处触动学员,根子在科研;如果说我们的课还有提升的空间,这个空间也在科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作为党的最高学府,这既是说政治地位最高,也应该是学术水准最高;最高学府的高度,不仅取决于教学的高度,更取决于科研的高度。目前,党校名师大家还不多,科研成果分量、理论创新贡献度与最高学府的地位还不完全相称,与党中央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深刻认识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科研,亟须提升科研对于最高学府的基础支撑作用和学术贡献程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强化教学科研一体化理念,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围绕教学重点任务和学员面临的现实问题,开展研讨攻关,为教学提供深厚的学理支撑、系统的学术框架,切实解决教学和科研不平衡的问题。
党校教师既要追求讲好课,更要致力成为名师大家,至少成为某个学科领域的行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教师是我们党直接掌握的一支教师队伍,是我们党一支不可多得的理论力量”。这支队伍的理论水平如何,主要取决于科研的厚度,所以对于每一个党校(行政学院)的教研人员来说,搞好科研是本分,更是门槛。如果没有专注于某一个专门领域的持续性研究,没有大量实践案例的研究积累,没有引领学术潮头的能力,很难在党校(行政学院)站得稳、走得远。特别是现在进入党校(行政学院)学习的各级领导干部学历明显提高、实践经验比较丰富,不少学员善于理论思考,甚至本身也是理论大家,党校(行政学院)教研人员如果不注意练好基本功、提升学养,和学员交流往往难以说得下去,让人听得进去。这种情况在地方党校和基层党校(行政学院)中更为普遍。现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都注重对师资队伍的培养,通过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引进人才等途径,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研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教研人员自身更要抱着“板凳甘坐十年冷”的态度扎扎实实搞好科研。
二、明确科研工作的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强调:“党校作为党的思想理论战线的重要方面军,承担着为党献策的重要职责。”新修订《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回答了“重要方面军”的任务,这就是:“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应当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理论研究重在揭示道理学理哲理,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原创性贡献和原理性成果的研究阐释。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应当作为科研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始终把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科研工作中心任务,组织校(院)精干力量,从问题导向、理论贡献、实践价值、世界意义等维度深化研究,重点围绕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标识性重大概念、原创性思想观点、原理性理论成果开展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形成的大批成果陆续通过《思想理论内参》和一流学术期刊等平台报送、刊发。
对策研究重在经世致用,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开展为党献策。党校(行政学院)有自身的学科优势、学术优势、学员优势,这些都是围绕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对策研究的有利条件。党校(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两支队伍优势,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更好为党献策。
三、明确科研工作的目标要求
《条例》第三十三条将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目标要求集中概括为“三个服务”,准确把握这“三个服务”的内涵,对于做好科研工作至关重要。
一是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教学是党校(行政学院)的中心工作,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要紧紧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工作展开,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科研是提高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质量的基础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只有把一些重大问题从思想理论上搞清楚、弄明白了,党校教育培训才能真正做好。”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要深刻认识党校(行政学院)的特殊定位和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平台优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以扎实的学术积累、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提升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质量提供坚实支撑。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要持续锤炼过硬的科研本领,做到“把党的创新理论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原创性贡献研究深、阐释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讲得令人信服,切实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有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
二是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无论在理论创新还是理论武装方面,都承担着重要任务。中央党校始终处于党的思想理论前沿。延安时期,中央党校是全党“整风运动”的大本营,推动实现了全党的空前团结和统一。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党校开风气之先,成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重要策源地和重要阵地,为推动全党解放思想、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实现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发挥了独特作用。新时代新征程上,党校(行政学院)应坚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学术优势、话语优势,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重点围绕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标识性重大概念、原创性思想观点、原理性理论成果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形成立得住、叫得响、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展现出更为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党校力量。
三是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是党的学校,教学科研搞得怎么样、学术水平怎么样,要由党作评价和确定。”“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是党校始终不变的初心。作为党委的重要部门、党和国家的重要智库,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要立基于党和国家急迫需要和战略需求,注重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直接服务于党委和政府决策。新时代以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为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方面推出了不少高质量成果。中央党校作为党的最高学府和国家高端智库,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聚焦“国之大者”深入研究,下真功夫,为党中央“献大策”。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也应自觉担负起初心使命,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政治优势、平台优势、学员资源优势,加强同党委和政府的沟通衔接,积极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努力产出能够与自身政治定位、学术地位相匹配的咨政成果,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力的智力支撑。
四、明确科研工作的发展方位
《条例》第三十四条指出,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在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中走在前列”。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校(行政学院)必须担负起的首要政治责任,在这一方面只能“走在前列”,没有其他选项。
90多年来,中央党校始终处于党的思想理论前沿,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头部力量之一,一贯重视建强“党字号”“马字号”学科,在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走在前列。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是党的最高学府,不是一般的学校,理论研究方面要致力于出大成果,出理论大家,理论成果要与党的最高学府的学术地位相匹配;为党献策方面要致力于献大策,出大招,智库成果要与党和国家的高端智库定位相匹配。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党中央批准成立的首批10家研究中心(院)之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聚焦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这一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通过承担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接受中央和有关部委委托组织开展重大理论研究,以中心名义在中央“四报一刊”发表重要理论文章,根据校(院)委会部署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以主办各类论坛、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持续提升研究能力,不断推出精品力作,不断扩大影响力。经批准设立的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实践开展研究,打造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理论研究阐释品牌,取得了一批有分量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是一个不断丰富拓展并不断体系化、学理化的过程。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更好地肩负起职责使命,从三个方面发力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一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的原创性贡献研究。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研究、学理性阐释,对习近平总书记新提出的重大论断、重大命题、重大理念,第一时间组织研究阐释,揭示其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二要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的原理性成果研究,揭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性贡献,特别是提炼概括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中蕴含的原理性成果,深入挖掘标识性重大概念蕴含的原理性贡献;三是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的原创性发展,着眼于丰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从宏观层面、战略高度、哲学深度提炼出新的重大理念、重大范畴、重大论断,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党校力量。
五、明确科研工作的纪律规矩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纪律规矩,这就是:“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学术道德,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制定体现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规范。”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常讲党校姓党,就是要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鼓励和支持解放思想,鼓励和支持对有关政策举措进行分析评估,但要把握好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不能把探索性的学术问题等同于严肃的政治问题,也不能把严肃的政治问题等同于探索性的学术问题。不能一说学术问题可以研究,就不顾场合口无遮拦乱说一气,也不能为了沽名钓誉而标新立异。”党校(行政学院)的科研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必须始终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牢牢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
恪守学术道德,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科研诚信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石,是优良学风的重要体现。本次《条例》修订增加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要求,就是明确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学术研究必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科研诚信。2024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制定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术诚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学术诚信在学术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规范;特别是第一次将教学活动的全过程纳入学术诚信建设范围,要求在集体备课、讲稿撰写、课件制作、公开授课、教学评奖、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必须遵守学术规范,这具有开创性意义。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可以参照相关要求,强化对学术诚信问题的管理约束,促进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形成健康的学术生态。
六、明确科研工作的组织方式
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组织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科研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为更好承担为党献策职责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更加注重有组织科研。这是本次修订的新增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校特别是中央党校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研究上多下功夫,多搞‘集成’和‘总装’,多搞‘自主创新’和‘综合创新’,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作出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代科研活动日趋复杂多元,有组织科研就是由过去传统上以个人学术兴趣驱动、研究力量分散的科研工作形式,转为更加注重研究资源整合、分工协作和集中攻坚,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集成”“总装”和“综合创新”。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以有组织科研推动科研创新,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建跨部门、跨学科、跨地域的专项课题组,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原理性成果研究方面形成了不少有分量的成果;以重大课题为牵引,统筹党校(行政学院)骨干力量进行合力攻关,取得了不俗成绩。
以制度改革释放科研生产力。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要上新的台阶,指挥棒很重要,指挥棒就是导向。近年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着力以制度改革释放科研和决策咨询生产力,各类管理服务制度不断革新,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指挥棒”作用不断显现。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按照尊重学术规律、强化学术导向、体现党校特色、激发学术动力的原则,破除科研管理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改变科研激励重宣传阐释轻基础研究、项目管理重立项轻结项、成果考核重数量轻质量、系统课题重平衡轻鞭策、系统评奖搞“大锅饭”等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学科特点和学术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比如,2025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以培养一流学者为目标,在校(院)级科研项目中创设了长期滚动资助团队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坚守学术方向,潜心学术研究,立足培养5至10年之后支撑最高学府学术地位、支撑学科建设、引领学术前沿的一流学者和名师大家;为维护课题评审、科研评奖的权威性、公正性,全面引入外审制度、第三方评价制度,取代自评制度;为激发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的科研竞争意识,在课题评审、科研评奖中全面放弃校际平衡的规则;为突出成果导向、质量导向、精品导向,创设了成果认定项目(俗称“回购项目”),即先做出高质量成果,再择优立项资助;为推动党校与高校之间的学术互动,加入了北京哲社奖的参评序列;为改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立项轻结项的问题,制定了奖优罚劣政策;等等。
七、明确科研工作应强化阵地意识
《条例》第四十条提出:“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前沿阵地。”党校(行政学院)的科研工作要切实增强阵地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以彻底的理论、思想的力量捍卫中国共产党,捍卫马克思主义,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校(行政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仍然尖锐复杂,党校教师要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决不作太平绅士,决不搞爱惜羽毛那一套。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论述了政治立场和学术探索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要正确理解“学术探索无禁区”的内涵,“无禁区”不是绝对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无论公开还是私下里,在党校都是不允许的。党校(行政学院)是政治机关、政治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固树立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能力水平。
本次修订还增加了“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宣讲者、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坚定维护者、用党的意识形态引导社会思潮的可靠排头兵”这一内容。在实践中,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宣讲者,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避免“照本宣科、不求甚解、浮在面上”,多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入脑入心,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当好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坚定维护者,就是要传承党校优良传统,发挥自身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等学科优势,认真研究、宣传、阐述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当好用党的意识形态引导社会思潮的可靠排头兵,就是要运用好课堂、报刊、网站、出版物等阵地优势,坚持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净化“噪音”“杂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要做到这些,都需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科研人员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研究,树立意识形态阵地意识,用实际行动把党校(行政学院)打造成意识形态工作的先锋模范。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
来源:《干部教育研究》2025年第5期
(责编:吴文磊、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