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党校队伍建设,鲜明指出“党校教师是我们党直接掌握的一支教师队伍,是我们党一支不可多得的理论力量”,“党校不是一般学校,党校教育培训对象不是一般学生,这样的‘不一般’对党校师资的要求也不一般,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也应该不一般”。202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是指导党校工作的“纲”和“本”,更为党校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条例》对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方法路径、管理体系、制度机制等作出进一步明确。对于党校青年教师而言,学深悟透《条例》精神,既是把握教学方向的必然要求,更是践行铸魂育人使命的根本遵循。
将政治忠诚作为立身之本
党校姓党是党校与生俱来的基因,这是党校青年教师学习《条例》首先要领悟的内容。《条例》将党校姓党置于基本原则之首,就是要求党校教师必须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教学全过程,把坚持党校姓党作为融入血脉的信仰。教育者先受教育,党校教师首先必须做到自身政治过硬,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和开展党校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校教师应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吃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把握“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唯有自身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才能在课堂上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让学员听得进、学得会、用得上,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力量。
将信念坚定作为精神之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坚定理想信念,必先知之而后信之,信之而后行之。党校教师担负着为学员培根铸魂、强基固本的光荣使命,就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上更加深厚、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上更加深入、在党性锻炼上更加严格,切实让学员在思想淬炼中感悟到党性的光辉和信仰的伟力。《条例》第六十条明确提出“弘扬教育家精神”。党校教师应深刻领会教育家精神的核心要义,坚持对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执着和坚守,坚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带着光荣感和使命感去传道授业解惑,做到“吾道一以贯之”。党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将教育家精神及党性修养内化为职业追求与行动自觉,做到以信念立身,在党性锤炼中持续成长,不断提升服务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的能力水平。
将业务过硬作为事业准绳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党校队伍建设,多次强调要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指出“在党校所有财富中,教师和其他各类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在党校所有资源中,优秀教师和优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资源。”如果说政治强、信念坚是党校教师的“灵魂”,那么业务精则是党校教师的“骨骼”,是党校教师做好各项工作的支撑。作为党校青年教师,应着眼于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的研究。一方面应夯实专业基本功,党校是党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阵地,党校教师无论什么专业背景,都必须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原原本本地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把握其核心要义与理论精髓,锤炼过硬的政治素养。另一方面应扎实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党校资源优势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从而避免工作脱离实际,凌空蹈虚。
将师风高尚作为内心追求
《条例》强调要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这既是对学员的要求,更是对教师的鞭策。党校教师的言行举止,对学员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党校教师应做到传道授业解惑与立德树人相统一。首先,党校教师应坚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课堂上是严谨治学的老师,在生活中是清正廉洁的表率,用自身人格魅力感染学员、带动学员。其次,党校教师应潜心治学。摒弃浮躁功利之心,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投入到党校事业中去,以学术涵养浩然之气,应秉持“因材施教”的理念,尊重学员主体地位,了解学员思想困惑、工作难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教,既做知识的传播者,也做思想的引领者、进步的陪伴者。最后,应培养高尚的情操。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坚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坚决抵制不良学术风气,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师德师风,赢得学员的尊重和信赖。新修订的《条例》为党校事业发展擘画了新蓝图,也为青年教师成长指明了新路径。作为新时代党校青年教师,我们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唯有以《条例》为遵循,把政治忠诚融入血脉、把信念坚定铸入灵魂、把业务精湛作为追求、把师德高尚化为自觉,在党校校园里深耕不辍,在理论研究中精益求精,在资政为民中担当作为,才能不负党的重托、不负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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