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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实现知与行的统一

邓旭光

2024年07月18日10:48

《实践论》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代表之作,是我们党学哲学用哲学的开山之作,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经典之作,不仅揭示了认识与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阐明了认识发展的科学过程,也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指导。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在《实践论》中,毛泽东同志明确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指出“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强调人的认识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来源于实践,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接触到事物的本质、全面和内在联系,从而形成对事物的正确认识。这一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和发扬,马克思曾指出,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而毛泽东将实践的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认识论领域,科学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正如清代学者王夫之所言,“知者非真知也,力行而后知之真”。《实践论》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事物就不能坐而论道,“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

二、实践是检验认识的标准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鲜明指出,“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因此“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这一观点同马克思说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异曲同工、一脉相承。这些经典著作已经把真理标准的问题论述得十分清楚透彻了,然而回顾历史,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还是出现了“脱离现实生活的主观主义的思想和做法”。正所谓知易行难,认识真理已是不易,践行真理则更难,而最难的是始终践行真理,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实践论》阐明的正确思想方法,“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三、科学把握认识发展的规律

《实践论》以唯物辩证法看待认识,将认识视作不断深化、不断发展的过程,并总结了认识“由低级向高级”“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方面”的发展规律。既坚持唯物主义,认为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又坚持辩证法,认为认识不会停留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深化为理性认识。《实践论》提醒我们实践经验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丰富的感性认识便不会有正确的理性认识,同时启示我们如果不能将感性认识升华为理性认识,也很难正确地指导实践。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不能当浮光掠影的旁观者,也不能当忙忙碌碌的事务主义者,而要经常思考、不断总结,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尽快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实践论》深刻揭示了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源泉,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另一方面,认识又能指导实践,推动实践的发展。正确的认识能引导人们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推动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认识也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修正,不断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毛泽东同志将其精辟地概括为“实践——认识——实践”,这个过程既要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又要完成从理性认识到革命实践的飞跃,既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运用真理指导实践,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也是一个完整的实践过程,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知行合一”观。

《实践论》发表距今已有87年,但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彰显着真理的力量。重温这篇经典文献,我对实践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真正认识一个事物,重要的不是翻书本,而是去实践,真正接触它。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不断积累经验、把握规律、认清本质。同时,我也深切体会到正确认识的重要性,“只有革命的理论,才有革命的行动”,正确的理论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不可或缺的指导,但认识是否正确,思想方法是否对头,会对实践结果产生不同影响,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思考总结,又不断回到实践中检验校正,才能持续形成正确的认识,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强调,“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我们在党校重温党的经典理论,不仅要知之,更要行之。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实践、注意总结,不断提高哲学思维和运用能力,自觉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强大思想武器指导实践、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实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作者系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2024年春季学期第二期处级班学员)

(责编:黄宇琪、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