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回顾百年党史,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依靠铁的纪律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一是深入学纪,真正将纪律要求刻印在心。学纪,是基础。党纪学习教育,学是第一位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们要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切实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坚持原原本本学。沉下心来一句一句读、一条一条学、一点一点悟,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内容、修订背后的考量是什么弄明白、搞清楚。坚持联系实际学。延安时期的全党大学习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自己钻文件,又用文件钻自己”。其中“钻自己”就是联系实际、联系自身的学习态度和方法。要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实践。坚持以案促学。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要认真学习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准确知纪,牢牢把握纪律的边界底线。知纪,是前提,要对学到的纪律规矩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纪律的戒尺、规矩的戒尺牢记于心,把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们要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掌握主旨要义。准确把握党规党纪的精髓要义,搞清楚党的纪律体系的构成和原则要求,弄明白“六大纪律”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明确禁区红线。充分认识违犯党纪、违反党规的危害性严重性,对照“不能为”的负面清单,算清楚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坚决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办的事情不办,切实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坚持干事导向。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强化既要守纪律、更要敢担当的意识,把履职尽责作为纪律要求,在知边界、明底线的前提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三是自觉明纪,全力推动纪律要求内化转化。明纪,是关键,是在学纪、知纪的基础上严明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更加自觉地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强化党纪观念。深刻认识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尊崇纪律、敬畏纪律,真正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为自觉,使纪律由“他律”变为“自律”,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时刻检视自身。明白“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以《条例》为镜,正衣冠、端品行、树形象,用党纪要求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反省自己,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提升防假自觉。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对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者,要把对《条例》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搞准搞实统计数据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抵制各种统计造假行为。
四是严格守纪,牢牢守住党的纪律根本防线。守纪,是根本,是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我们要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守住大是大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住小事小节。把遵规守纪做在日常。不以“影响不大”纵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原谅自己,特别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做到慎独慎微,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守住长久长效。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牢记于心,持续学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到一时一事、每时每刻都清清白白、老老实实。
(作者系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2024年春季学期第二期处级青干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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